时而幻想,倘若穿越时空,和很久之前出现在世界的那个刺骨生长,晦暗前行的自己相逢,和活成喜欢的样子的自己欣然相逢,又会怎样。
湖光出鞘,砍向银月的脖颈,箭矢倏地划向天际。弯弓若转月,白雁落云端。足尖轻踮,湖面泛起几点涟漪,一双乌黑胡靴稳稳踩地,箭锋沾点点血痕,转眼间,已被扔至牛皮背囊,“咣”的一声宣告狩猎结束。寒光逼人,一柄黑金古刀稳握在手中,动作干净利落,一只大雁内脏尽除,只剩收拾妥帖的白净的肉和地上的骨架。
“嘶~张兄的手法真是高妙得令人胆寒啊,不知在下可否有幸与张兄共品此雁?”擦拭罢刀,转身看,果然又是那莫名其妙跟了自己几日的纨绔公子。“无幸。”面无表情吐出此句,将囊中火种燃到地上毫无生机的木堆上,席地而坐,那厮居然也腆着脸对坐,笑嘻嘻地从怀中摸出酒囊。饶是仗剑江湖多年,也从未见过如此莫名其妙厚颜无耻之人,瞪那公子哥儿一眼,兀自将大雁用树枝穿透,架于火上。“张兄你莫恼,在下一贫如洗,走投无路才向张兄讨口饭吃,等日后飞黄腾达时,定请张兄吃遍萧爽楼水席。”眯眯眼细细打量他一身胡服及腰间配饰,想起关于此人的情况:此人名叫张大宝,本幽州胡马客商,来此经商遭歹人暗算,不知怎的就找到了自己。雁已烤炙得金黄酥脆,架着雁的粗枝散发清香,火堆不时发出噼啪几声脆响,倒是为林间冷寂的夜增添几分乐趣。那馋虫早已使劲吞咽口水,斜眼偷瞧。罢了罢了,小心将雁取下,撕下外焦里嫩的小腿,便把余下的扔给对面。他早已两眼放光,顾不得滚烫,大嚼一通,满面油光,又解开酒囊痛饮一通,时而挤出一个文雅的笑容。我摆摆手,也随了他,一同吃喝,一会儿,大雁被消灭干净。
两人相对,枕手躺于草间,夜微凉,朗月清风,心似在天地间。
张大宝慵懒嚼着草根,带着刚打完嗝的快意,望月道:“逍遥大侠,这几日劳烦你照料我,若能像你一般逍遥万物,快活人世,赏月,烤肉,狩猎,隐于这万丈红尘中,那此生便也是无悔了。可惜我本欲界中人,实在无法逍遥一世,今夜就此别过,逍遥,自当珍重。”我听后心头一惊,他起身走向密林深处,任我怎么呼唤也不肯回头,风格外大,不能向前迈出一步。若干年后,我才明白,隔在我和他之间的,应当是时空的洪流吧。
荡寇,御敌,建功立业,花前月下,这一生活的太久了,正应了我的名字,无一日不逍遥快活。但最让我惦念的仍是鲜衣怒马少年时偶遇的张大宝。不抽剑,不执刀时细细思量,与他数日的相处中,虽讨厌他,却不得不承认,他身上的洒脱和痞性颇与自己相似。
丰庭新月黄昏,雪里山前水滨。竹篱茅舍内,我静卧席上,大去之日已至,窗外淡烟哀草在眼中朦胧一片,迷蒙中见一人影踏风而来。“你终于来了,大宝。”我虚弱地笑笑,人影笑而不语,仍是痞里痞气的,脑海中突然闯入许多想法,陌生却又如同反复吟诵般深深烙印,情不自禁念出那一句不懂得话,一时间神识清明,合眼西去。
“穿越时空的罅隙,欣然相逢,你本是我,我本是你,此生一别,愿来世仍为性情中人,逍遥山水。”
窗外天地苍茫,西风劲厉,万物无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