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大团[2020]3号
关于开展2019-2020学年度团内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直属团组织:
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持续纵深推进共青团改革,激励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、团干部发挥共青团员生力军作用,经研究,将开展2019-2020学年度团内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类别
(一)五四红旗团委、五四红旗团总支
(二)五四红旗团支部
(三)优秀共青团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五四红旗团委、五四红旗团总支
1.政治建设好。组织团员青年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、王立军流毒。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,引导团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2.组织基础好。积极宣传党的主张,坚决贯彻党的决定,组织设置规范,工作制度健全,规范开展团员教育、管理、监督,认真做好发展团员、“三会两制一课”、团费收缴等工作。切实履行职责,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,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。所属团组织、团干部、团员信息均已录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。
3.坚持政治性、先进性、群众性。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,工作具有鲜明特色,团员参与踊跃,在青年中有影响。积极开展团支部书记年度满意度测评、推优入党等重点改革任务。在思想引领、学风建设、创新创业、校园文化活动、志愿服务、共青团新媒体工作等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。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,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具有较好影响。
(二)五四红旗团支部
1.政治建设好。组织团员青年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、王立军流毒。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,引导团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2.组织基础好。积极宣传党的主张,坚决贯彻党的决定,组织设置规范,工作制度健全,规范开展团员教育、管理、监督,认真做好发展团员、“三会两制一课”、团费收缴等工作。所属团干部、团员信息均已录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。积极开展团支部书记年度满意度测评、推优入党等重点改革任务。
3.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、认真开展推优工作,工作中无失误无投诉。
4.符合《重庆交通大学学生手册》(2019年9月版)之《重庆交通大学学生奖励办法》(试行)中优秀团支部评选要求。
(三)优秀共青团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
1.理想信念坚定,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,热爱社会主义。道德品行优秀,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,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,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自觉遵守团的章程,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,积极参加学校志愿服务等团的活动。
2.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遵纪守法,品德高尚,全学年无违纪处分,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进入本年级本专业前40%,平均学分绩点均达到2.5以上且所修课程一次性考试合格,体育达标。
3.拟评为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的团支部书记,在团支部书记“满意度测评”中结果应为满意。
4.符合《重庆交通大学学生手册》(2019年9月版)之《重庆交通大学学生奖励办法》(试行)中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要求。
三、评选比例
(一)五四红旗团委、团总支按照现有学院团委总数的40%比例推选,五四红旗团支部按照现有学生团支部总数10%的比例推选,优秀共青团员按照现有团员总数3%的比例推选,优秀共青团干部按照现有学生团干部10%的比例进行推选。
(二)2019级本科生(含2019级专升本学生)不参评,在计算优秀评选比例时2019级团支部及团员人数不包括在内。
(三)研究生2019级团支部及团员可参评。
四、评选推荐要求
(一)高度重视。团内表彰是各级团组织及共青团员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,本次评选情况将列为各学院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,各单位务必及时向同级党组织汇报相关事宜,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和责任感做好本次评选表彰工作,确保质量,宁缺毋滥。
(二)做好宣传动员。各级团组织务必做好本次评选表彰的宣传动员工作,形成各级团组织、共青团员人人知晓、人人参与的局面。
(三)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请各学院团委务必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做好本次评选表彰工作,所有推选情况必须在本单位内公示三天,校团委评选结果全校公示三天。
五、报送要求
(一)上报时间:2020年4月24日(星期五)上午10:00之前。
(二)五四红旗团委、五四红旗团总支、五四红旗团支部、优秀共青团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的申报由各学院团委(团总支)在学院公示三天后,以学院为单位汇总附件电子档发送至校团委邮箱cqjtdxtw@163.com,所有附件电子档,一式一份。
(三)学生正式返校后,各学院提交附件纸质档至校团委盖章,盖章完成后由各学院团委(团总支)存档。
联系人: 向 巍 谢楚雄
联系电话:62877365 62652448
附件:1.五四红旗团委推荐审批表
2.五四红旗团总支推荐审批表
3.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审批表
4.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审批表
5.优秀共青团员推荐审批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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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青团重庆交通大学委员会
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二日